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标委下发的《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和工信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通信业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6〕321号),做好轻工行业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制修订计划项目、行业标准和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复审工作,秘书处在全面清理本行业推荐性标准现状和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对本标委会归口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制修订计划项目提出了初步的复审意见(见附件)。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讨论,并将意见于2016年7月15日前寄到、发邮件或传真至秘书处。
秘书处联络信息:
地址:上海市南宁路480号
邮编:200232
电话:021-64087272转3010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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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香料香精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6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