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第一批化妆品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64

各标委会委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按照标准起草的有关有求,现在网上对《化妆品限用组分月桂醇聚醚-9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化妆品中限用组分二氨基嘧啶氧化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两项化妆品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讨论,有意见的单位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23年6月19日前将《征求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联系方式见《征求意见表》),并抄送标委会秘书处。同时,按照GB/T1.1-2020的最新要求,在提交反馈意见时,也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意见,如没有意见也应复函说明,逾期不复函,按无异议处理。对比较重大的意见,应说明论据或提出技术经济论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斌、康薇

电话:021-64087272*3012

传真/电话:021-54483433

邮箱:tc257sc2@sriffi.com

邮编:200232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480号上海香料研究所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4月19


附件《化妆品中限用组分月桂醇聚醚-9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文件

《化妆品中限用组分二氨基嘧啶氧化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