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5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发布《化妆品用原料 苯氧乙醇》等6项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现予公布。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主要内容 | 代替标准 | 采标情况 | 实施日期 |
1 | QB/T 5290-2018 | 化妆品用原料 苯氧乙醇 |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用原料苯氧乙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苯酚和环氧乙烷为主要原料合成的苯氧乙醇,可作为防腐剂用于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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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1 |
2 | QB/T 5291-2018 | 化妆品中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 本标准规定了用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离子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化妆品中六价铬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中六价铬含量的测定。当称样量为2 g时,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的检出限为0.25 mg/kg,定量限为0.83 mg/kg;离子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检出限为0.010 mg/kg,定量限为0.033 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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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1 |
3 | QB/T 5292-2018 | 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维生素K1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维生素K1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本标准方法对维生素K1的检出限为1.5 mg/kg,定量限为4.0 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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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1 |
4 | QB/T 5293-2018 | 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磷酸三丁酯、磷酸三(2-氯乙)酯和磷酸三甲酚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磷酸三丁酯、磷酸三(2-氯乙)酯和磷酸三甲酚酯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磷酸三丁酯、磷酸三(2-氯乙)酯和磷酸三甲酚酯的测定。 本标准方法对所有待测物的检出限均为1.0 mg/kg,定量限均为3.5 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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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1 |
5 | QB/T 5294-2018 | 化妆品中溴代和氯代水杨酰苯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3,4',5-三溴水杨酰苯胺、4',5-二溴水杨酰苯胺、3,5-二溴水杨酰苯胺、3',4',5-三氯水杨酰苯胺、3',4'-二氯水杨酰苯胺、4',5-二氯水杨酰苯胺等6种溴代和氯代水杨酰苯胺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膏霜类、水剂类、唇膏类、散粉类和香波类化妆品中3,4',5-三溴水杨酰苯胺、4',5-二溴水杨酰苯胺、3,5-二溴水杨酰苯胺、3',4',5-三氯水杨酰苯胺、3',4'-二氯水杨酰苯胺、4',5-二氯水杨酰苯胺等6种溴代和氯代水杨酰苯胺的测定。 本标准的检出限和定量限:6种溴代和氯代水杨酰苯胺的检出限为5 mg/kg,定量限为10 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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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1 |
6 | QB/T 5295-2018 | 美白化妆品中鞣花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 本标准规定了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化妆品中鞣花酸的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水类、乳液类、膏霜类美白化妆品中鞣花酸的测定。本方法鞣花酸的检出限、定量下限分别为4.0 mg/kg、15 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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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