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第二批化妆品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浏览次数:36

各标委会委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按照标准起草的有关有求,现在网上对《化妆品用原料棕榈酰五肽-4》化妆品行业标准制定项目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讨论,有意见的单位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211021日前将《征求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联系方式见《征求意见表》),并抄送标委会秘书处。同时,按照GB/T1.1-2020的最新要求,在提交反馈意见时,也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根据《轻工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意见,如没有意见也应复函说明,逾期不复函,按无异议处理。若意见重大,应附说明论据或提出论证资料。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斌、康薇

电话:021-64087272*3012

传真/电话:021-54483433

邮箱:tc257sc2@sriffi.com

邮编:200232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480号上海香料研究所

附件:《化妆品用原料 棕榈酰五肽-4》征求意见稿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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