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干预声明
上海香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作为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的主体法人单位,要求检测中心制定并贯彻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和保密性的行为准则,按照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建立和维护管理体系,贯彻公正和科学的质量方针,以检验检测数据为依据,以高质量服务于社会。
作为上海香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我保证检测中心完全独立自主的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检测中心是面向全社会独立开展香料、香精、洗涤用品、化妆品等日化产品检验检测工作的单位,坚持公正、诚实的服务宗旨,杜绝本单位内外领导和部门不恰当地干预检验检测活动,不给员工施加商业、财务和其他压力。
我要求财务、人事、采购、后勤等部门对检测中心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活动给予大力配合和支持,在资源保障、人力资源、物资采购、设施修缮和交通运输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并为其业务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我承诺检测中心对被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和检验检测数据等保密,在检验检测活动中尊重和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和所有权,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上海香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实验室主任:毛海舫
日期:2022年1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