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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天然化妆品原料及产品的技术定义和判断准则的指南 第1部分:原料定义》等2项国家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制修订计划项目起草单位的通知

编辑:陆袁圆 发布时间:2026-06-18

各有关单位:

《天然化妆品原料及产品的技术定义和判断准则的指南 第1部分:原料定义》和《天然化妆品原料及产品的技术定义和判断准则的指南 第2部分:原料和产品的判断准则》为ISO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项目。近期,两项标准起草工作组向秘书处提交新增起草单位申请。根据标准化工作有关要求,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57 SC2)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上述两项国家标准参编起草单位,具体事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标准计划项目信息

序号

计划号

项目名称

标准
  性质

制修订

采标程度

项目周期

应完成日期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

1

20256256-Z-607

天然化妆品原料及产品的技术定义和判断准则的指南 第1部分:原料定义

指导性技术文件

制定

修改

12

个月

2026年11月11日

TC257

上海香料研究所有限公司等

2

20256255-Z-607

天然化妆品原料及产品的技术定义和判断准则的指南 第2部分:原料和产品的判断准则

指导性技术文件

制定

修改

12

个月

2026年11月11日

TC257

上海香料研究所有限公司等


二、增加起草单位的目的及新增单位工作内容

(一)增加起草单位的目的

本标准内容涉及化妆品原料和产品,目前已经完成《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的起草,为提升标准的科学性、代表性,弥补起草单位为单一机构的技术短板,增强标准行业认可度与落地执行力,工作组申请新增起草单位。

(二)新增起草单位承担的专项工作

1.标准草案及相关文件校核:除标准起草通用职责外,本次新增起草单位将重点承担国家标准草案校核工作。负责标准对应的ISO原文进行专业复核,校准译文表述,保障国际标准转化过程中技术要求无偏差、全标准术语统一规范。

三、新增起草单位、起草人要求

单位要求:两项标准扩充参编单位共2—3家,单位类型为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原料生产企业等。

起草人要求:每家参编单位推荐起草人员数量不超过2名,起草人应具备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能力和从业经验,外文研读与国际标准解读能力,能够胜任专项工作职责。有天然化妆品原料和产品(标准起草、认证、配方、检测、合规)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提交材料要求及征集截止时间

申请单位须完整填写附件《TC257 化妆品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申请表》,填报内容需契合本通知第二、第三条相关要求,同时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本次起草单位征集周期为10个工作日,截止至2026年7月2日17:00。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申请表 Word 原稿、加盖公章后的 PDF 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固定格式:【天然化妆品国标起草申请】。

2.纸质材料:纸质原件 1 份,通过快递寄送至秘书处。

五、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薇

电话:021-54483433

邮箱:tc257sc2@sriffi.com

邮编:200232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480号上海香料研究所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