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化妆品中大肠埃希氏菌的检测》和《化妆品中白色念珠菌的检测》为ISO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项目。近期,两项标准起草工作组向秘书处提交新增起草单位申请。根据标准化工作有关要求,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57 SC2)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上述两项国家标准参编起草单位,具体事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标准计划项目信息
序号 | 计划号 | 项目名称 | 标准 性质 | 制修订 | 采标程度 | 项目周期 | 应完成日期 | 归口单位 | 起草单位 |
1 | 20262411-T-607 | 化妆品中大肠埃希氏菌的检测 | 推荐 | 制定 | 等同 | 10 个月 | 2027年2月28日 | TC257 | 上海香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
2 | 20262414-T-607 | 化妆品中白色念珠菌的检测 | 推荐 | 制定 | 等同 | 10 个月 | 2027年2月28日 | TC257 | 上海香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
二、增加起草单位的目的及新增单位工作内容
(一)增加起草单位的目的
结合本次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相关标准修订工作实际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标准文本质量、强化标准技术科学性、保障标准落地实用性,夯实标准编制工作的专业性、严谨性与全面性,工作组申请新增起草单位。
(二)新增起草单位承担的专项工作
除标准起草通用职责外,本次新增起草单位将重点承担以下专项工作:
1. 承担翻译文本的校核、微生物检验标准用语的规范表述
2.标准方法的技术验证等工作
三、新增起草单位、起草人要求
单位要求:每项标准扩充参编/验证合作机构共2—3家,单位类型为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培养基生产企业。
起草人要求:每家参编单位推荐起草人员数量不超过2名,所有推荐起草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能力和从业经验,能够胜任专项工作职责。
四、提交材料要求及征集截止时间
申请单位须完整填写附件《TC257 化妆品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申请表》,填报内容需契合本通知第二、第三条相关要求,同时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本次起草单位征集周期为10个工作日,截止至2026年7月2日17:00。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申请表 Word 原稿、加盖公章后的 PDF 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固定格式:【化妆品微生物检测方法国标起草申请】。
2.纸质材料:纸质原件 1 份,通过快递寄送至秘书处。
五、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薇
电话:021-54483433
邮箱:tc257sc2@sriffi.com
邮编:200232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480号上海香料研究所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