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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化妆品中4-苄氧基苯酚和4-乙氧基苯酚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2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起草单位的通知

编辑:陆袁圆 发布时间:2026-07-27

各有关单位:

《化妆品中4-苄氧基苯酚和4-乙氧基苯酚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化妆品中4-叔丁基苯酚和4-叔丁基邻苯二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为禁用原料检验方法类国家标准项目。近期,两项标准起草工作组向秘书处提交新增起草单位申请。根据标准化工作有关要求,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57 SC2)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上述两项国家标准参编起草单位,具体事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标准计划项目信息

序号

计划号

项目名称

标准
  性质

制修订

采标程度

项目周期

应完成日期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

1

20263424-T-607

化妆品中4-苄氧基苯酚和4-乙氧基苯酚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推荐

制定

\

15

个月

2027年9月27日

TC257

喀什海关技术中心等

2

20263435-T-607

化妆品中4-叔丁基苯酚和4-叔丁基邻苯二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推荐

制定

\

15

个月

2027年9月27日

TC257

成都海关技术中心等


二、《化妆品中4-苄氧基苯酚和4-乙氧基苯酚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一)增加起草单位的目的

本标准涉及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法测定,对前处理优化、基质效应消除、方法学验证及不确定度评定等技术环节要求高。现有起草工作组以海关实验室为主体,为拓宽编制视角、充实技术力量,因此需引入科研院所及技术雄厚的化妆品检测实验室,原因如下:

(1)强化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支撑:化妆品禁用物质检测涉及水、乳、膏、霜等不同基质类型中痕量物质的提取、分离与确证,各类基质油脂含量、乳化体系、增稠剂等赋形剂差异显著,直接影响提取效率和基质效应。科研院所在色谱分离机理、新型样品前处理技术方面具有系统的研究积累,可为方法优化提供理论支撑。

(2)补充方法学验证专业技术力量:本标准的实验室间协同验证、不确定度评定等工作量较大,亟需具备CNAS/CMA资质的专业检测实验室参与,以提升方法学验证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拓宽编制视角,强化复杂基质适用性验证:本标准需覆盖市售主流化妆品剂型,涵盖水剂、乳液、膏霜等不同基质类型,各类基质的油脂含量、乳化体系差异直接影响前处理方案设计和基质效应评价结果,需多类型机构参与适用性验证,确保标准贴合各类实验室实际应用场景。

(二)新增起草单位承担的专项工作

(1)提供行业调研数据与文献资料,确保项目设计兼具先进性与可操作性。

(2)负责针对水剂、乳液、膏霜等不同基质类型分别建立适配的前处理方案,承担样品筛选、不确定度评定及方法学通用性论证。

(3)针对不同基质类型中目标物的环境特征,组织协同实验用标准溶液、加标样品及阳性样品的稳定性评价,确保检出限、定量限、回收率、精密度等要素指标合规。

(4)负责线性范围、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重复性、再现性等全参数审核,开展不确定度评定,配合标准编制合规性审查。

(5)依托CNAS/CMA质量体系及实验室间比对经验,组织多类型实验室开展通用性验证,为标准技术指标的确定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三)新增起草单位、起草人要求

单位要求:本标准扩充3家参编及验证合作单位,优先选取:(1)具备化妆品分析化学、色谱-质谱检测技术等相关学科优势的科研院所;(2)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各省级药品检验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具备CNAS/CMA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或国家药监局认定的化妆品领域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3)有化妆品检测标准制修订经验的检测机构。

起草人要求:每家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应具有色谱法(LC-MS/MS等)标准研制或方法验证实操经历,具备化妆品中禁用物质色谱检测方法的科研或标准制修订经验,可独立完成方法学验证、不确定度评定、稳定性评价等技术工作。

三、《化妆品中4-叔丁基苯酚和4-叔丁基邻苯二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一)增加起草单位的目的

本标准涉及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的气相色谱-质谱(GC-MS)法测定,对前处理优化、色谱分离条件选择、方法学验证及不确定度评定等技术环节要求高。现有起草工作组以海关实验室为主体,为拓宽编制视角、充实技术力量,因此需引入科研院所及技术雄厚的化妆品检测实验室,原因如下:

(1)强化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支撑:4-叔丁基苯酚和4-叔丁基邻苯二酚属烷基酚类化合物,其中4-叔丁基邻苯二酚含有邻二酚结构,极性较强且对热不稳定,直接进样虽可获得色谱峰但响应信号偏低,衍生化处理可改善其色谱行为并显著提高检测灵敏度。科研院所在衍生化反应机理、气相色谱分离优化及新型前处理技术方面具有系统的研究积累,可为方法优化提供理论支撑。

(2)补充方法学验证专业技术力量。本标准的实验室间协同验证、不确定度评定等工作量较大,亟需具备CNAS/CMA资质的专业检测实验室参与,以提升方法学验证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拓宽编制视角,强化复杂基质适用性验证。本标准需覆盖市售主流化妆品剂型,涵盖水剂、乳液、膏霜等不同基质类型,各类基质的油脂含量、乳化体系差异直接影响目标物提取效率及基质效应评价结果,需多类型机构参与适用性验证,确保标准贴合各类实验室实际应用场景。

(二)新增起草单位承担的专项工作

(1)行业调研与标准草案编写。提供行业调研数据与文献资料,确保项目设计兼具先进性与可操作性。

(2)前处理优化与衍生化条件研究。负责提取溶剂选择、净化方式优化等前处理条件实验,重点开展衍生化试剂种类、用量、反应温度及时间等关键参数的优化研究,对比衍生化法与直接进样法的检测灵敏度差异,为方法技术路线的选择提供数据支撑,针对水剂、乳液、膏霜等不同基质类型分别建立适配的前处理方案,承担样品筛选、不确定度评定及方法学通用性论证。

(3)标准化验证与合规保障。负责线性范围、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重复性、再现性等全参数数据审核,开展不确定度评定,配合标准编制合规性审查。

(三)新增起草单位、起草人要求

单位要求:本标准扩充3家参编及验证合作单位,优先选取:(1)具备化妆品分析化学、色谱-质谱检测技术等相关学科优势的科研院所;(2)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各省级药品检验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具备CNAS/CMA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或国家药监局认定的化妆品领域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3)有化妆品检测标准制修订经验的检测机构。

起草人要求:每家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应具有GC-MS标准研制或方法验证实操经历,熟悉酚类化合物的理化特性及前处理技术,具备化妆品中禁用物质色谱检测方法的科研或标准制修订实绩,可独立完成方法学验证、不确定度评定、稳定性评价等技术工作。

四、提交材料要求及征集截止时间

申请单位须完整填写附件《TC257 化妆品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申请表》,填报内容需契合本通知第二、第三章相关要求,同时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本次起草单位征集周期为10个工作日,截止至2026年8月10日17:00。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申请表 Word 原稿、加盖公章后的 PDF 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固定格式:【4-苄氧基苯酚等2项国标起草申请】。

五、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薇

电话:021-54483433

邮箱:tc257sc2@sriffi.com

邮编:200232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480号上海香料研究所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7月27日